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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规范

  中国新闻在线城市圈联盟使用规范使用规范

  为保证中国新闻在线城市圈联盟的内容质量及用户体验,现在制定如下媒体平台使用规范:

  一、帐号申请

  1.1 谢绝时政类和社会类媒体和自媒体账号的申请;

  1.2 谢绝纯营销帐号以及低质量、非原创的帐号的申请。

  1.3 媒体申请建议使用官方微博,自媒体申请建议提供常用微博。账号申请请优先使用搜狐账号。

  二、媒体名称规范

  媒体或自媒体名称中严禁出现敏感、低俗、色情等违规信息,不得出现特殊符号(包括标点符号),不得出现“XX头条”或“XX达人”等泛意义的名称;

  三、文章标题规范

  3.1 文章标题中严禁出现敏感、低俗、色情等违规信息,不得出现特殊符号及其他推广信息(例如标题开头和末尾加上网站地址和网站名称等)。

  3.2 文章标题不建议带有强烈煽动性,例如:“转载一次救人无数,别让亲友死于无知”、“不转不是中国人”“注意了!这是心脏病的特殊信号! 绝对不能忽视!”

  3.3 文章字数、摘要建议控制在规定字数内。同等文章质量下,简明扼要归纳文章内容的标题更容易被推荐。

  四、文章内容规范

  4.1 内容原创性。为了用户体验和保护版权,我们不欢迎转载、抄袭等非原创信息,如果经用户举报或者我们查实存在大量发布非原创、抄袭内容的账号,我们将采取封账号处罚。

  4.2 内容健康性。严禁在正文中发布低俗、色情、敏感等不健康信息。

  4.3 内容质量。严禁发布广告、营销等文章内容,严禁文章正文含有大量外链,多次发布广告内容的账号,将采取封账号处理。

  4.4 内容可读性。文章的文字尽量不出现错别字,图片均可以正常查看。鼓励独家发布,鼓励实用性内容、鼓励深度报道,鼓励专业解析文章。

  如果媒体或自媒体用户违反以上规定,中国新闻在线公司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媒体发出警告或者封禁帐号。

  若您对上述规范有疑问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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